文号 平新财〔2021〕69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1-0002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新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平新财〔2021〕69号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

平新财〔2021〕69号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我区代理记账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记账机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发展,新华区财政局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现予印发,请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努力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

 

附:1.新华区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新华区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新华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1:

 

新华区财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一、创新监管方式,强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政府监管方式的重大转变,也是有效解决随意执法、任性执法问题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效抓手,是执法部门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大意义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监管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财政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邵志刚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华区财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事务股),具体负责日常的对外联络、对内督促等工作,并协调解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到精准抽查检查,依据市局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文件和计划要求,按照制定的《计划》组织对辖区单位总数的(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不设上限)5%抽取检查对象实施抽查,并依据辖区监管实际,积极做好执法人员的随机匹配、检查以及结果公示工作。各业务股(室)要加强业务指导,强化对抽查结果的运用,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效能。

三、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强化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财政执法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养。减轻检查对象负担,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完成抽查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和抽查指引开展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落实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局党组发现各股(室)对落实任务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将予以通报。要服从工作安排,发挥专业技能,诚实守信,对经办的工作真实性、合规性等承担责任,为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出一份力。

 

 

 

 


附件2:

新华区财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清单中的抽查项目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方式

检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数量/比例

抽查时间

责任

单位

抽查事项

事项

类别

1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2021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5%

11-12

新华区财政局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5%

11-12

新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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