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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25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推行“保险+服务+科技”模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建议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10-21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区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
建议人
苏平峰
标题
关于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推行“保险+服务+科技”模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建议
建议内容

建议:

1.煤矿、非煤矿山等八大高危行业: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经济补偿功能,减轻事故经济负担。保险公司依据企业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费率,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同时,专业安全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服务,借助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时监控企业生产过程,实现风险早期预警与精准防控。

2.校园安全:推广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为校园安全提供风险保障。保险公司与专业校园安全服务机构合作,为学校提供安全管理咨询、培训、应急演练策划等服务,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利用智能监控系统、人脸识别、行为分析技术及智能穿戴设备,加强校园人员出入管理,实时定位学生位置,保障校园安全。

3.食品安全: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明确保险公司赔付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促使企业加强管理。保险公司联合专业检测机构,为企业提供定期检测服务,查找隐患并指导整改。利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信息可追溯,强化监管。

4.电梯安全:引入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明确各方责任,及时解决事故赔偿问题。保险公司与电梯维保单位合作,监督评估维保服务质量,督促其规范维保。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时采集电梯运行数据,故障时自动报警,提高故障处置效率。

承办单位
区教育体育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苏平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平顶山市新华区推行保险+服务+科技模式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2007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明确要求:“所有学校都要建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青少年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的办法。”

2008年4月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完善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教体艺〔2008〕2号)中明确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校方责任保险的投保工作,依据本通知提出的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政策和办法。可根据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的特点、本行政区域的网点覆盖情况、服务能力、保障条件和本地区的财政能力经济发展状况,通过招标等形式合理选择承保机构实施统一投保。”我区学校师生已全部参加校方责任险,学生每生每年8元,教师每人每年50元,全部由财政承担。关于您提出的“利用智能监控系统、人脸识别、行为分析技术及智能穿戴设备,加强校园人员出入管理,实时定位学生位置,保障校园安全”的建议,此项工作正在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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