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根据《平顶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清单的通知》(平政〔2026〕2号)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背景与总体情况
为破解基层社会治理中“看得见、管不着”的难题,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根据《事项清单》的要求,决定将部分市、区两级行政处罚权下放至镇(街道)行使。此次权力下放至乡镇级人民政府行政处罚权25项,涉及交通运输10项、农业农村1项、水利方面2项、消防救援12项;下放至街道行政处罚权16项,涉及农业农村1项、消防救援15项(详情见附件)。各镇(街道)依法实施与承接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2023年《平顶山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2023〕23号)中下放的行政处罚权72项,未纳入本次《事项清单》的一律取消,取消后乡镇不再承接的行政处罚权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
截至目前,焦店镇以及9个街道办事处已全部挂牌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行政执法人员96人(其中,焦店镇6人、曙光街20人、西高皇16人、光明路14人、中兴路13人、矿工路12人、新新街8人、湛北路7人),区司法局按照程序督促指导各街道申请办理执法证件,增强执法力量。区司法局11个基层司法所已全部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将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香山管委会辖区由原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行使行政处罚权。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事项清单》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新华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承接事项实施方案》,成立规范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张鹏同志任组长,强化镇(街道)和区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农业水利领域主管部门联系,推动落实好行政执法协调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加强对规范指导和协调监督、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实施方案自2026年3月31日起实施。会议研究通过后,计划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三、下步计划
(一)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素养,推动镇(街道)建立与区级部门常态化交流学习机制,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执法铁军。各镇(街道)要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工作制度,熟练掌握“扫码入企”平台操作规范,逢入企,必扫码。
(二)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事项清单》赋权内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理解、支持、配合执法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考核。健全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执法数量、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纳入考核范围。强化区级司法行政部门常态化监督,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督促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