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6-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09       浏览次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写。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6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inhuaqu.gov.cn/)查看。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建设路283号院,联系电话:0375-4938743,邮编467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新华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影响力。积极构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平台,切实抓牢重点领域专项提升行动,聚焦全省工作要点,做好就业、教育、养老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所盼,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切,有效助力政策执行落地。2025年,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1万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

常态化维护好依申请公开平台,确保各类申请渠道畅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统一办理流程、答复模板。2025年,全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37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受理量较高的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申请较为集中的事项为土地和房屋征迁、项目审批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进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清理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及无关信息,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强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日常信息发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以办事和服务为导向,利用政务新媒体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涵外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区聚焦打造智慧、安全、便捷的政务公开平台,着力推进平台升级与效能提升。完成政府网站新一轮优化改造,新增智能检索、无障碍浏览,有效提升用户体验。持续加强全区27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关停整合低效账号16个。创新平台服务形式,通过政务短视频、云直播、电子屏轮播等载体加强政策宣传与解读互动,"小新说事"政策解读直播单场观看量突破4000人次,实时解答群众疑问200余个,显著提升了"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政策知晓度。同步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在政务服务大厅部署政务公开智慧屏,实现政策查询、办事指引、意见反馈一站式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

我区持续强化监督考核,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通过组织全区公开主体单位开展全面自查,主动排查并整改信息格式不规范、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同时,积极拓宽社会评议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全年组织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及业务培训共6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025 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故、泄密事件和网络安全事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7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8

8

0

0

1

0

1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7

0

0

0

0

0

2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4

0

0

0

1

0

7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8

0

0

0

0

0

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8

0

0

0

0

20


(七)总计

128

8

0

0

1

0

1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不均衡的问题。补齐短板,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针对个别单位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能力不足的问题。开展依申请公开点对点指导,通过现场提问、案例剖析、疑难问答的方式,由点到面分析答复办理规范,从受理流程到难点解析,全面讲解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易错点。同时开展依申请模拟测评,结合各单位特点设计申请内容,帮助各单位找出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存在的薄弱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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