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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毁,如何申请补发换发?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3       浏览次数:

我市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教师资格证书损毁并影响使用的,由当事人向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发申请,并上交损毁的证书。申请人需提交一式两份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免冠一寸白底证件照三张,到该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原发证机关)办理补发换发手续,由认定机构按规定流程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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