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6-00004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新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如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3       浏览次数: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

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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