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11410402005462140C/2026-00006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新华区商务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对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并在平顶山市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1000元(含)—2000元(不含),一次性补贴300元;2000元(含)及以上,一次性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一次补贴,参加以旧换新活动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具有符合现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准的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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