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11410402005462140C/2026-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新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接收安置单位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最少签订几年合同?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1-23       浏览次数: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36条规定,接收安置单位应与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78号)规定,军龄10年以上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打印此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