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6-07-30       浏览次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关键之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后续中央全会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通过小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不断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解和把握。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组织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践,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扎实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积极宣传民法典,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与发展改革主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法治意识。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节点,创新运用多种宣传载体,推动法治宣传贴近基层、服务群众,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工作。全面推行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使用,企业通过该平台一站式填报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总投资额等信息,并作出信息属实且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承诺,即可完成备案申报。区发展改革委在后台对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及管辖权限进行审核,并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法定为3个工作日),有效减少企业等待时间。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规定,打造更加快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宽松便利的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新华力量。

(三)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展改革委起草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按规定报法规科等相关单位审核,不存在越权发文、大量发文、违反行文制发程序的情况。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我委能源建设和资源节约股、价格认证服务股两个科室依法承担行政执法职责的实际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执法队伍建设。一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申领资格,按照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已完成2025年度行政执法证办理的资料申报工作,为依法开展节能监察和价格认定业务奠定资质基础,明年按区司法局要求准备执法证办理相关资料。二是加强岗前法治培训,围绕执法程序、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对相关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化执法能力。

(五)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区发展改革委按上级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的政务事项更新工作,对政务事项增减、事项办理流程、办理内容、办理期限等及时修改为最新数据。截至目前,区发展改革委共有22条政务服务事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压实领导责任。坚持委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法制机构牵头协调、各业务股室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格局。定期研究法治建设重要事项,解决实际问题。

(三)注重总结宣传。及时总结提炼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推广,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展现发展改革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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