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暨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情况汇报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30       浏览次数:

2025年,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新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总体要求,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我们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通过深化府院府检联动等机制,扎实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在民政职能机制制度构建、执法协同与民政业务民生服务等方面,我们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1、带头研究部署工作任务。以法治建设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为主线,以府院府检联动为抓手,依据民政部门职能、业务事项、优化职权设置,规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儿童福利、慈善社团等领域法治管理和业务服务工作行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基本民生,强化民政领域法治治理。

2、带头学法用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内容纳入本局中心组学习、班子会、党员干部职工会,切实抓好全局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学法用法能力,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重大问题随时研究解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思维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各环节。通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普法方式、深化部门协同等一系列举措,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有力保障民生服务。

4、推进制度落实。全面履行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三项制度”工作责任,有效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同时,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严格规范民政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公信力。

(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举措与成效。

1、深化法治理念,积极学法用法。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民政法治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严格贯彻“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建立党组成员、班子成员带头全员学法机制,全年组织法治专题学习12次,实现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全覆盖。组织法治能力专题培训2次,全区民政系统参训人员达200余人次。

2、改善服务环境,提升行政效能。推行首问负责制、民政业务办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让群众和服务对象"一件事"明白办、高效办、一次办。严格按照国家婚姻登记场所5A级标准打造婚姻登记处新址,整合了婚姻登记、颁证服务、婚姻家庭辅导以及婚俗文化宣传等多项核心服务,以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抓手,高效优化服务流程,更精细化的服务设计,真正实现了 “一站式” 婚姻服务闭环,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专业、温馨的服务环境。

3、落实法治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网、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梳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83项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备执法记录仪,规范执法文书电子化,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完备。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100%。我们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养老机构、殡葬、社会组织等领域广泛应用该模式。我们严格落实网上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的规定,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通过监管系统平台进行公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养老机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抽查比例,提高监管精准性。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狠抓社会救助、殡葬服务、慈善和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等领域规范整治。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开展了6次打击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并依法进行了30余次执法检查,检查了40余家民政监督管理组织和单位。

4、积极落实“放管服”,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我区和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以民政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权力为准则,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日常监督检查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日常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利用新华区政府网等平台,及时更新公开民政依法行政事项清单,积极落实优化服务水平,提升民政业务办事效率,着重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民政服务部门,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在全区民政行业领域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殡葬改革、社会救助、民生资金发放、安全管理等工作中开展业务咨询和办理事前、上门和全程服务60余次。

5、营造普法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法治知晓率。立足民政职能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利用局微信公众号、普法现场设置咨询台、制作民政领域法治宣传版面、宣传资料等宣传方式,大力宣讲民政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聚焦地名、敬老、恤孤慈幼、助残、慈善等领域,组织工作人员、志愿者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进机构、进场所、进社区、进家庭为服务对象和群众开展上门宣讲。

(三)府院联动机制工作推进情况。

区民政局积极推进与区人民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动联席会议,推进民政业务与检察、法院常态化联动和信息共享协同机制,分析民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和法律适用难点,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研究涉及民政事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问题。联合应急、消防、检察等部门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养老机构消防、食品卫生、服务资质等方面,防范侵害老年人权益事件,同时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严防有侵害老年人权益记录的人员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强化养老机构监管。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思维深入民政业务全流程有待提升。多数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个别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部分业务股室在民政业务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上不够紧密,法治思维未能完全融入民政业务全过程。

(二)普法宣传实效性有待增强。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普法工作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普法有待加强。普法创新应用不够深入,互动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覆盖面和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

(三)执法能力有待提升。法治队伍建设相对薄弱,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方面积极作用发挥不全面,法治建设在作用发挥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执法任务增多,专业性、人员配备等方面面临压力,数字化执法应用水平也需进一步提高。

(四)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工作推进不足。与联动部门间的信息共享、联动协同需要进一步深入强化。

三、2026年工作安排

(一)继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学习法律法规与学习民政业务知识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广大民政干部深入学习行政执法和民政重点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

(二)加大普法力度,提升普法实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多样的普法主题教育,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优势积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法治宣传活动。各项民政领域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如地名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救助管理等,旨在进一步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聚焦民生重点领域法治治理。将持续针对“一老一小”(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低保特困、社会组织管理等民生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与精准普法,确保法治成果惠及于民。

(四)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依法行政,要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聚焦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等民政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标准,规范业务流程,保障程序公正,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效能。

(五)完善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府院府检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深化在信息通报、案件协查、争议化解等方面的协作。

区民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通过制度完善、执法能力提升和开展府院府检联动,取得了一定成效。2026年,区民政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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