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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2026年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实现医保与公安系统户籍联网 自动终止离世人员慢性病医保待遇的建议

发布机构:新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8-19       浏览次数:
建议号
区十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8号
建议人
苏乐芳
标题
关于实现医保与公安系统户籍联网 自动终止离世人员慢性病医保待遇的建议
建议内容

建议:

推动医疗保障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联动机制,实现人员死亡户籍注销信息与医保系统的实时对接,当享受慢性病待遇的患者离世并完成户籍注销后,其医保系统中的慢性病医保待遇自动同步终止,从源头防范医保资金浪费,提升基金使用效率。 

具体措施 :1. 由政府牵头,协调医保、公安部门搭建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完成双方系统接口改造,统一数据格式与加密标准,仅共享人员身份证号、姓名、死亡注销时间等核心必要信息,做好数据脱敏与隐私保护工作。 2. 建立实时同步+自动触发工作机制,公安部门将人员死亡户籍注销信息实时推送至医保系统,系统自动识别该人员是否享受慢性病医保待遇,匹配成功后立即自动终止其慢病报销资格,并留存完整操作记录备查。 3. 完善人工复核与兜底纠错机制,医保部门定期对系统自动终止待遇的数据开展人工核查,对因户籍注销信息错误、系统匹配偏差等特殊情况导致待遇误终止的,第一时间予以恢复,保障群众合法医保权益;同时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核验就医人员身份,杜绝冒名使用医保凭证的行为。 4. 建立长效管理与运维机制,明确医保、公安两部门的数据共享职责、信息更新频次及问题处置流程,定期开展系统运维检查与数据核对,确保联动机制稳定、持续运行。

承办单位
区医疗保障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尊敬的苏乐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提出的第8号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对建议中提到的问题回复如下:

第一、关于您所提“关于实现医保与公安系统户籍联网”。接到您的提议后,我局积极与公安系统联系沟通,获悉公安系统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于公安人口、户籍、身份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敏感数据,专网专用,严禁与任何系统直连、全量抓取、自动同步。新华区公安系统明确表示医保有需要核查死亡人员的信息,打击欺诈骗保时公安系统一定会全力配合。

第二、关于您所提“自动终止离世人员慢性病医保待遇的建议”,我局现有的举措是:家属或单位及时办理+部门数据共享+定点医药机构实名核验+事后监管四管齐下。

1、加大参保单位关于离世人员及时终止医保的督办工作,要求有单位的离世人员,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医保停办业务。

2、我局已在2025年联合卫健委、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和业务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依据此文件我局工作人员每季度去区疾控中心和民政局拷取死亡人员信息,实现实时数据共享,经筛查核实后,及时在医保系统终止离世人员待遇,有效的防止了死亡人员违规使用医保。

3、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在参保人员门诊就医、住院、购药时必须核验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身份证、核对就诊人员的相关信息,发现人证不符,立即拒绝结算并上报医保部门。

4、我们医保部门会及时核查比对相关数据,倒查追责,发现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属于欺诈骗保行为,一旦发现追回基金,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将虚心接受您所提的建议,不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基金监管形式,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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