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晶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规范烟草市场经营秩序,坚决遏制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违规售烟乱象,切实守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安全屏障,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突出问题,精准部署、靶向整治、常态管控,全面排查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售烟、无证售烟、变相售烟等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提高思想站位,周密部署压实监管责任
校园周边烟草治理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点内容,是社会高度关注、群众高度关切的民生工作,更是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营造清朗校园周边环境的底线工作。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校园周边禁售控烟、整治违规向未成年人售烟工作列为常态化重点监管任务,持续抓实抓细、常态长效推进。
一是细化整治工作方案。结合辖区中小学分布特点及周边经营业态实际,针对性制定校园周边烟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整治重点、排查内容、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靶向精准、有序推进、落地见效。
二是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全域覆盖”监管机制,将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经营主体全部划分监管网格,逐一落实基层监管所、片区网格员监管职责,实现点位有人盯、问题有人管、隐患有人改,全面消除监管盲区、整治死角。
三是强化统筹调度推进。定期召开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推进会,分析研判校园周边烟草销售新动向、新隐患,梳理整治难点、反弹痛点,动态优化监管举措,统筹推进专项检查、日常巡查、普法宣传、联合治理等工作,持续巩固校园周边控烟整治成效。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排查整治突出隐患
围绕校园周边便利店、超市、文具店、副食店等重点经营场所,聚焦无证售烟、向未成年人售烟、未张贴禁烟警示标识、变相售卖电子烟及网红烟草制品等突出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锁定重点监管对象。以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门店为重点整治区域,全面排查各类商超、便利店、杂货铺、文具店等经营主体。严格核查营业执照、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资质,重点排查无证经营烟草、超范围经营烟草、证照不符、异地经营等问题,坚决清理校园周边违规烟草经营点位。
(二)严把烟草经营准入关口。执法人员逐店开展现场核查,重点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规范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警示标识,是否存在隐蔽摆放、暗中售卖香烟行为,是否存在销售电子烟、果味烟、雾化烟草制品等变相违规售烟问题。严格督促经营者落实身份核验、年龄核查、禁售未成年人主体责任,健全进货查验制度,杜绝来源不明、违规禁售烟草产品流入校园周边市场。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规范一批”的原则,对排查发现未张贴警示标识、摆放烟草不规范、存在售烟风险隐患的经营户,现场督促立即整改;对明知是未成年人仍售烟、无证售烟、屡查屡犯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顶格处置,形成有力震慑。
专项整治以来,全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检查校园周边经营主体680余家次,查处无证售卖烟草、违规售卖电子烟、不落实年龄核验制度等违法案件多起,有效遏制校园周边违规售烟乱象蔓延势头。
三、强化宣传引导,构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
坚持监管整治与宣传教育同步推进、同步发力,持续加大控烟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社会群众监督意识,构建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校园控烟治理体系。
(一)强化经营主体普法教育。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专项整治过程中,现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解读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校园周边严控烟草经营等刚性规定,明确违法经营法律后果,督促商户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售烟、不无证售烟、不变相售烟。
(二)深化校园控烟科普宣传。积极联合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常态化开展“控烟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案例宣讲、科普海报、宣传手册等形式,向广大学生普及烟草、电子烟危害知识,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烟草、抵制吸烟行为,树立健康生活理念,从消费源头杜绝未成年人购烟、吸烟行为。
(三)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全面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依托政务平台、社区网格、校园家长群等,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家长、师生、群众主动举报校园周边违规售烟、隐蔽售烟、变相售卖电子烟等问题,形成“市场监管+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共治格局。
下一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建议办理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长效,坚决守住校园周边控烟底线,全力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感谢您对校园周边未成年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建议,希望今后您能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