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体 | 智能问答 | 网站已支持ipv6
进入适老模式 无障碍阅读
本站
网站首页 走进新华 新华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互动 国务院信息 政务服务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示

    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示

  •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的通知 [ 2021-12-02]

ICP证号:豫ICP备05005462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41040202000025号     网站标识码:4104020001

版权所有: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地址:建设路与光明路东南角    邮箱:pdsxhqxxzx@163.com     电话:0375-4938551